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相关单位及人员: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信息发布情况,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期发布相关项目信息如下:

(一)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时间:3月10-31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5月10-31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类别)。项目具体要求请查阅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

(二)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网上报名时间:4月10-30日(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类别);5月10日-5月31日(博士后类别)。项目具体要求请查阅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98

其他选派项目可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校为学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1)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二)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一)申请人按申报类别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教职工/学生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履行申报前审批手续。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出具针对性推荐意见。其中,教职工申请由学院负责人和组织人事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在籍学生申请由学院负责人和研究生院(或教务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处级领导干部还须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处级干部出国出境审批表》(附件3),请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申报。

(二)申请人按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注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详见各选派项目专栏),并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学校规划合作部。

四、报送材料

(一)申报材料按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顺序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并整理成册(燕尾夹夹好),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附件2和附件3(若有)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2和附件4 word版发送至邮箱sxaufao@163.com。

五、受理时间

各类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网上申请报名开始日期7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其中:

(一)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至时间:3月18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5月17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类别)。

(二)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至时间:4月18日(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类别);5月17日(博士后类别)。

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须提前阅知拟申请项目的具体要求,满足条件方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要求清晰完整,不接收图片(或裁剪)打印、模糊不清的材料。

(三)纸质申请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上传的材料完全一致。材料不齐全、信息不真实,网上信息与书面信息不一致等情况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太谷校区南院15号楼:乔星星 0354-6286609 15303545410

龙城校区715室: 李燕 0351-7073847 15135116583

电子邮箱:sxaufao@163.com

规划合作部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