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国际会议,是指在我校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年会、例会、研讨会、论坛等会议(以下简称国际会议)包括:我校举办的国际会议,我校与国际组织及外国有关团体、机构共同举办或受其委托承办的国际会议。
审批程序:
1. 院所或部门应提前6个月,向学校规划合作部提出申请,申报模板见附件。
2. 规划合作部按照规章制度审核,撰写学校公文,呈送省教育厅国际处审批。
3. 待收到教育厅的批复后,院所或部门按照批复执行。
4. 如召开会议,会后,请院所或部门及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15天内将总结报送至规划合作部。
联系人:霍梅俊 0354-628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