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选派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8年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按规定申请报销不超过1000英镑的Bench Fee。

二、 申请条件

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5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二)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5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申报程序

1 、2018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1月5日-1月15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有关院系应重点对申请人的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并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连同申请材料统一交至外事处。

3、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下午四点前。材料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燕尾夹夹好、学院院长和人事处处长签字的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一)一份。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发送至shijing423@.163.com

4、请详细阅读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http://www.csc.edu.cn/article/1052

四、派出与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如无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联系人:石静,联系电话:6288493 18536895493

外事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