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国家公派(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办理流程

一、基本流程

申报准备→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专家评审→公布录取结果→语言培训(申请时外语未达到合格条件的被录取人员需办理此项→办理派出手续→国外报到→国外管理→按期回国→提交总结及相关成果材料

二、办理流程图


三、办理流程及相关材料

(一)申报准备

1.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此项为申请项目必需材料,请提前联系国外单位或导师获得),并按各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要求准备其他申请材料。

(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教职工/研究生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或部门推荐(在附件1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组织人事部或研究生院同意后(附件1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其中,教职工申请由组织人事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学生申报由研究生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方可申报。(注意:处级领导干部还须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处级干部出国出境审批表》(附件2)或OA线上申请,请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2.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各项目应提交材料及说明准备纸质申请材料,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按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规划合作部相关工作人员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初审通过并经相关校领导审批后,报送至受理单位(山西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基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此事项由规划合作部(外事处)工作人员办理)。

(三)录取结果查询

按照项目时间安排,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并发送至规划合作部(外事处)邮箱(sxaufao@163.com)。

(四)语言培训

外语未达到合格条件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自行联系)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WSK)。

(五)办理派出手续

录取留学人员按经批准的留学计划,按照《出国留学人员须知》(注意: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务必仔细阅读)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在规定的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如无法派出,可办理放弃留学资格手续。

确实无法按原计划派出的,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留学人员应在资格有效期内、按照办法要求流程提出调整留学计划申请,经规划合作部审核,分管外事校领导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自行将《申请表》和附件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由国家留基委审核。审核结果在信息平台通知留学人员本人,并通过邮件等形式通知单位。留学人员应在审核完毕后核对相关证书。

1.留基委派出流程见录取派出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luqupaichu

2.校内派出流程:

1)邀请函用印(地方合作项目需办理本事项)

在邀请函空白处,一般须分管外事校领导手写签批(签批内容为:同意按期派出/延长资格有效期/变更留学单位并按期派出)后,加盖山西农业大学印章邀请函模板见附件3)。山西农业大学用印事由填写为XXX学院,XXX(姓名),XXX(项目名称)录取人员,计划于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因公赴XXX(留学国别和单位)访学,需要在邀请函上用印”。

2)填写留学档案卡(地方合作项目需办理本事项)

填写第1.2项,其中,“出国前”谈话内容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学院相关负责人手写签批,并加盖学院公章;留学期间联系人为所在学院办公室负责人,手写姓名。(留学档案卡模板见附件4

3)处级干部提交《中共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印章》使用流程申请,办理《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处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本表交组织人事部备案(备案表模板见附件5)。

4)办理签证过程中需提交的材料(回聘证明等),可联系规划合作部协助办理。

5)根据教育部要求,留学人员出国前必须参加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教育部“平安留学”行前培训课程(https://palx.cscse.edu.cn),达标后方可派出。

6)行前现场签订保密协议,并进行行前安全教育和外事谈话。

7)办理《山西农业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申请表》(一式三份,抄送纪委、组织人事部各一份,见附件6)。此表作为行前巡回单,普通教职工需以本表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在行前手续全部完善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处级干部除本表外,还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履行处级干部出国请假手续。

8)行前提交以下材料至规划合作部(外事处):

提交材料包括: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资助证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邀请函复印件、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机票行程单复印件、《山西农业大学教师、管理人员因公出国申请表》、《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处级干部有此表),处级干部其他相关请假手续。地方合作项目还须提供教育厅盖章后的邀请函复印件和留学档案卡。

(六)国外管理

留学期间,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我校的指导和管理,每三个月向规划合作部(外事处)提交研修报告。

(七)归国管理

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并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向规划合作部(外事处)提交以下材料,包括:护照复印件、出入境信息页复印件、回国行程单复印件、国外单位或导师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如导师证明信)、研修总结及相关研究成果材料。

注:国家公派项目选派流程如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规划合作部(外事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太谷校区:0354-6286609

龙城校区:0351-7073847

电子邮箱:sxauf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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