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办理流程

一、省筹公派留学项目选派工作流程图:

申报准备报名并提交申报材料专家评审公布录取结果语言培训、对外联系取得邀请函(申请时外语未达到合格条件和未提供邀请函的留学人员需办理此项)办理派出手续国外报到国外管理按期回国提交总结及相关成果材料

二、办理流程图

三、详细流程及相关材料

() 项目申报

1. 申报准备

1查看当年选派办法,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符合申请条件者,按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 提交申报材料

1)申请人需事先履行审批流程(附件S1),申请人所在单位着重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以及材料的真实性等严格把关,出具针对性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教职工类须组织人事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学校相关要求和政策进行审核,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如是行政管理人员,还须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分管副校长审批。学生类须研究生院(教务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学校相关要求和政策进行审核,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如是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本申请表的基础上,还须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处级干部出国出境审批表》(附件S2),请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申请。

2按照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规划合作部(外事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初审通过并经相关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送至省留管办,组织专家评审。

)录取结果

以省留管办下发录取文件为准。

)集中培训

按照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时间安排,进行集中培训。

)语言培训、对外联系取得邀请函(申报时未提供的录取人员需办理此项)

申报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的被录取人员,须提供相应外语合格证明材料方可派出。其中,高级研究学者需提交拟访学单位和所在单位提供的关于申请人具备适应国外学习、生活所需要的基本语言能力的证明材料;访问学者须通过参加确定的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合格条件(是否需要提供外语合格证明,以当年省留管办出具的录取文件为准)

申报阶段提供邀请信的录取人员需对外联系取得正式邀请信。

)派出手续

1申办护照(普通护照)

2申请签证

3办理任务批件

请在计划出境至少2个月前联系规划合作部(外事处)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录取文件复印件(规划合作部(外事处)提供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提供原件

3资格证书复印件(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提供原件

4)资助证明复印件(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提供原件

5集训证或集训证明复印件(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培训后出具

6)安全宣教培训

此项需留学人员本人预约安全培训时间,培训后开具安全宣教培训

预约电话:张月 0351-3583823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劲松南路中泰大厦A953房间

7)因公出国所需常规材料

所需材料中,所有加盖学校党委公章之处,应在学校OA系统上传相关材料并履行《中共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印章使用审批表》程序(附件R1),所有加盖学校公章之处,应在学校OA系统履行《山西农业大学用印审批表》程序(附件R1)。所有程序履行完毕,并在用印管理员处现场出示审批结果,方可盖章。

注意:编辑好用印事由后,请联系规划合作部(外事处)预审,预审无误后,再启动OA系统审批手续,不再走纸质审批流程。

官网公示(附件R2

出访日程填写要求、费用明细计算方法参考附件R4:组团报告。

本省团组团报告/学校公文(附件R3

费用明细制定标准详见文件《山西省省筹资金公派留学人员经费资助标准表》。

其中,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经费额度(省筹资助生活费标准的分摊比例)参考☆文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不同国家和地区按照不同标准执行;

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意见表(附件R4

现阶段请直接在提供空表中填写。线上审批系统启动后,联系规划合作部(外事处)提供带二维码的表格。

山西省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申请表(正反面打印)(附件R5

邀请函原件(附件R6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附件R7

一式两份,分别用于办理任务批件和留学经费申请。

报省政府的专项请示(报省政府审批团,副厅级以上需要

经省领导批示的请假报告(副厅级以上需要

单位委托函附件R8(规划合作部(外事处)出具

4签订协议(公证处公证)

《出国留学协议书》(附件P1A4纸正反打印,手写乙方和乙方国内联系人部分并在最后一页乙方签字,丙方部分在公证时根据公证处要求填写(一式份)。

温馨提示:出国留学人和两位担保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公证,《出国留学协议书》在公证处面签。具体携带材料请提前咨询公证处。

公证处联系人:王琳 15110374055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与新建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中铁三局科技研发中心10

5、办理留学经费

所需材料如下:

1)出境团组(人员)用汇申请表(附件P2,到留服中心领表并回校办理签字盖章手续,需同时加盖外事处公章和学校公章)

2)省筹出国用汇申请(附件P3需同时加盖外事处公章和学校公章)

3)任务批件复印件

4)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原件

5)邀请信复印件

6)赴美留学人员提供DS2019表复印件

7)护照原件、护照首页和签证页复印件

8)出国(境)人员宣教培训证明复印件

9)行前集中培训总结、行前培训证复印件

10)承诺书(附件P4

11)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原件

12)外语不合格者需提交外语培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订机票

填写省筹留学订票信息表(附件P5),联系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订票手续。

7行前安全谈话

到规划合作部(外事处)进行行前谈话,并现场签署保密承诺书

8、办理《山西农业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表》附件P6一式三份,抄送组织人事部、驻校纪检监察组各一份)。

此表作为行前巡回单,普通教职工需以本表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在行前手续全部完善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处级干部除本表外,还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履行处级干部出国出境和因公外出请假手续附件S2

9、行前材料归档

将以下材料规划合作部(外事处)存档,包括:《山西农业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及出国留学协议书(已公证)等原件,护照首页、签证页、邀请函、出国任务批件、资格证书、录取通知书、资助证明及机票行程等复印件。

(六)国外管理

严格按照省留管办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及约定内容执行。

(七)归国管理

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并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向规划合作部(外事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护照复印件、出入境信息页复印件、回国行程单复印件、国外单位或导师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如导师证明信)、研修总结及相关研究成果材料。

四、变更留学国别和延期派出的申请

如无特殊情况,省留管办一般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和延期派出的申请。特殊情况下,确需申请变更留学国别和延期派出的,须在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由个人提出申请,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多可延期一次。申请放弃留学资格的,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留学人员所在单位及规划合作部(外事处)审核材料后报省留管办审批,批准后方可执行。

具体事项参照文件1《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办法》(晋留管委〔20192号)和文件2《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办理变更、延期、放弃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晋留管办发〔20229号)执行。

五、重要网站、办公地址

    1.山西外事网--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http://wsb.shanxi.gov.cn/

    2.山西省外事办(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咨询电话:0351-4047705(常)、4041115(孟)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66

    3.山西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地址:

      咨询电话:0351-3040383(曲主任)

      地址:太原师范学院家属院(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士范路与师陶路交叉口西北100米)

    4.山西农业大学规划合作部(外事处):http://foreign.sxau.edu.cn/

      联系电话:太谷校区0354-6286609 (乔老师)

                龙城校区0351-7073847(李老师)

    注:本项目办理流程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随时调整,规划合作部(外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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